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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招聘文化课教学兼学生管理...

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是内蒙古艺术学院下设的办学单位,其前身是始建于1957年的内蒙古艺术学校,上世纪80年代成为国家文化部确定的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008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艺术学校。建校60年来,我校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民族艺术人才,为自治区乃至全国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自治区“民族艺术人才的摇篮”。目前,我校的办学定位为艺术类基础教育,招收和培养音乐、舞蹈两大类别共20多个专业方向的中等艺术人才。近年来,我校适应时代进步的需要,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更新办学理念,调整办学思路,在管理、教学、招生、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和开放办学等方面全面推行改革。专业课教学方面,主张强化基础、注重实践、因材施教、优生优培,为优秀专业教师建立工作室,在打造名校的同时打造名师;文化课教学方面,按照全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为优质高校输送优质人才的理念,调整课程设置、增加课时、优化教师队伍、加强教学管理和考核,使文化课教学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

根据2018年5月7日内蒙古艺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的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文化课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内自行聘用工作人员(简称“院聘”)。

2018年计划招聘文化课教学兼学生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院聘)共计10人。

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文化课教学兼学生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院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人员的本科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且不包括专升本学生;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须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从事中学阶段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的能力,具有教育和管理学生的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文化课教学兼学生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院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